为切实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合作市自今年1月1日起将县级基础养老金标准人均提高10元。截至5月22日,市人社局已完成待遇调整及补发工作,新增养老金全部足额发放到位。 此次调整是市委、市政府践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关键行动,是经过多次调研论证、统筹谋划后作出的重要决策,旨在持续推动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保障水平。 下一步,合作市将持续加强政策宣传力度,重点解读“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引导居民选择更高缴费档次、延长缴费年限,通过增加个人账户积累进一步提升养老待遇水平。 来源: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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