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市公安局三升体育平台规范市区道路停车秩序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6-12 09:04:38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区道路停车秩序管理,改善城市道路通行条件,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城区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规范合作市区主干道路及其支路停车秩序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念钦街(西路)、那吾路公路两侧及非机动车道内严禁停放机动车;严禁在汽车站、加油站前或占用小区路口、单位门口、盲道等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的地点停放机动车。停放车辆必须到就近停车场或盲道后侧停车场停放。
二、羚城公园周边的郎木寺路、当周街南延段、尼玛路、临潭路两侧严禁停放大型机动车,要按照交通标志的指示到就近停车场有序停放。
三、羚城西苑(录豆囊村)景区路段两侧严禁停放各类机动车,观光及附近居民的车辆要即停即走、不得长时间停留,要按照交通标志的指示到就近停车场有序停放。
四、当周街为示范街,禁止各类机动车在道路两侧以及非机动车车道或占用人行道(设置有共公停车泊位的地点除外)、盲道停放,不得影响正常通行的车辆和行人。
五、在市区其他道路上停放小型机动车,必须到就近停车场或路侧施划有临时停车泊位线的区域内停放,不得在交叉路口50米以内、消防通道等路段停车。货运机动车和特种车辆必须停放到指定的地点,严禁占道停放。
六、在公共停车场、路侧临时停车泊位内停放机动车必须保证依次有序、朝向一致,不得逆向、并排停放。
七、二、三轮摩托车、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要到施划的专用泊位内规范、有序停放,严禁在公路或占用人行道、盲道停放,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
八、对违反道路停车规定,影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监控设备、现场拍照等方式取证依法进行处罚。对妨碍交通且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将依法拖移车辆。
九、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书面、信件、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0941-110、8231720。
合作市公安局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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